信網6月11日訊 此前,信網(0532—80889431)報道了青島招商碧桂園?依云四季商鋪起火一事,(詳見《青島碧桂園依云四季商鋪起火 物業關閉水閥致消防栓沒水》)。信網獲悉,在市北區應急安全保障中心與湖清路社區居委會協調下,6月9日12時左右,青島招商碧桂園·依云四季項目安全生產責任人尹先生與商鋪經營者李女士取得聯系,據李女士介紹,雙方將就商鋪火災賠償事宜達成私下和解協議,初步協商金額為3萬元。同日14時左右,市北區消防救援大隊相關負責人前往現場進行勘察,并要求雙方將協議完善后提交至消防部門,作為結案申請材料。
回顧6月1日晚的事故,李女士經營的美食店鋪因商用電磁爐油溫過熱引發火災,因樓上商鋪裝修,物業排出了管路內的水,導致消防栓和噴淋裝置無水可用,火勢持續近兩小時才被控制。這場火災致使店鋪內價值超20萬元的設備、物品及裝修被毀。
青島招商碧桂園·依云四季項目安全生產責任人尹先生介紹,“此前因一家商戶開展消防改造施工,物業配合排出了對應水管內的水,導致消防設施無水可用。該商戶已向物業提交完整裝修手續,并完成消防改造相關報備。目前消防部門已介入,物業正按要求在3-5天內督促商戶完成整改,同時聯系消防維保單位對受損消防管路進行排查修復,全力推進供水問題解決。”尹先生強調,300平方米以內的裝修屬于自主擔責范疇,消防部門沒有強制要求物業額外報備。后續物業還將組織維保單位對消防設施全面復查,一旦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消防栓等設備正常運行。
尹先生此前曾表示,關于賠償問題,需待官方火情報告出具后劃分責任并協商解決方案。據李女士介紹,“目前,將與物業就商鋪火災賠償事宜達成私下和解,初步協商金額為3萬元。3萬元賠償雖無法完全彌補損失,但我希望能盡快裝修,把店重新開起來。”
信網查詢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除了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外,其他建設工程在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抽查。基于《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300平方米以下的裝修工程或建設工程不強制進行消防備案。盡管建筑面積小于3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不需要消防備案,但建設單位仍然需要確保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遵守相關消防法規和標準。對于建筑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則需要根據具體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備案。(郭慧敏)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