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22日訊 沖著中間商11.5萬元的報價,徐先生從滕州趕到青島買車,結果輾轉青島、濰坊兩地提車后,他卻花了將近18萬元,原因就出在看車之前簽訂的一份委托協議上。從協議內容看,上面寫的購車價格遠高于徐先生付給4S店的購車款,而返利的承諾卻因為徐先生在4S店買了一份交強險,被視為違約在先。
中間商承諾買車11.5萬一口價 實際卻花了將近18萬
徐先生想買一輛大眾ID4X新能源車,并通過朋友推薦加上了青島森沐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沐源”)工作人員的微信。徐先生說:“一汽和上汽都有ID4X這款車,我在滕州當地買的話在13萬左右,但森沐源給我的報價是裸車11萬,加上保險落地價11.5萬。”從徐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看,森沐源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這是“一口價”。
3月29日一大早,徐先生就開著自己的舊車趕到了森沐源在即墨的辦公地。在這里,徐先生被要求先簽下一份委托購車服務協議。協議里的購車合計金額是179900元,“我當時就提出來這個金額不對,但是銷售說只有這樣才能拿到廠家的高提成,等買完車就把差價退給我。”徐先生也看到協議里確實有關于返利金額的內容,勾選的金額加起來有64000元,退完差價后的價格與工作人員在微信上說的“一口價”基本一致。
“當天工作人員先領著我去了青島的一家4S店,但是店里沒有我要的配置了。之后又說濰坊的另一家店有現車,我們就開車過去了。”徐先生告訴信網,自己從滕州跑來買車,沖的就是承諾的低價格,而且大老遠來了就想一次性辦完提車,所以就只能跟著去了濰坊的臨朐廣發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徐先生買的是ID4X低配版本,官方指導價13.99萬元,算完各項購車優惠,再加上購置稅等費用,徐先生一共支付給臨朐廣發4S店的對公賬戶128388元。而購車款與委托協議價格的差價51512元,徐先生當場通過銀行轉賬,轉給了森沐源負責人的個人賬戶。
說好的返利沒有兌現 車商指責車主違約在先
“我們到臨朐的時候大約是下午四點,在4S店辦完手續已經六點多了,等開車回青島都晚上十點了,回來以后我就提出來把差價退給我,誰知道他們說退不了那么多。”聽到這樣的說法,徐先生心里一懵,“森沐源給了理由是我沒在他們公司買保險,但是他們又給了我另一個解決辦法,只要我同意解除委托協議,就可以退我20000元。”
從徐先生提供的協議看,森沐源要求車主在公司購買三年全險,否則不予退還返利金額。“提車的時候我在4S店交了1330元交強險,但這是新車上路最基本的保障,要不然我怎么敢開回去?而且我去買車的時候,森沐源全程有人陪同,壓根就沒跟我提過保險的事。”
徐先生提供的購車委托協議上,返利的金額是用對號勾選的,加起來一共是64000元,協議約定返利分四次返還,購車當天返還10%,剩余每年返還30%。同時,協議還規定徐先生要向森沐源支付協議總價的14%作為傭金,算下來是大約是25000元,“即便是要收傭金,退回來的錢也得有39000元,不可能只給我20000元就算完。”
信網也就此事聯系了森沐源,接待徐先生的工作人員證實徐先生確實通過他們購買了新車,也簽訂了委托協議,對中間可能產生的費用都是知情的,“他買了三年全險才會返利,協議里也寫清楚了,不買就是違約。”但三年的全險是哪家保險公司的,具體費用是多少,森沐源方面并沒有說明。
車企從未指定合作中間商 授權經銷商表示報價確實太低
“他們這就是抓住了我著急提車的心理,反正車款都已經給了4S店,我跟4S店之間的所有手續都正常,車是肯定退不了的。”直到現在,徐先生都覺得買車這事是筆糊涂賬,“說是低價,實際上我花了比在當地買車還貴的價格,跑去外地提了輛車。”
根據上汽大眾官方客服以及小程序的查詢,臨朐廣發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確是上汽大眾授權的經銷商,信網嘗試聯系4S店了解徐先生購車始末,但很快4S店通過徐先生答復稱不愿接受采訪。
根據企查查顯示,森沐源在2024年12月注冊,是一家注冊資本金1萬元的小微企業,經營范圍包含汽車銷售、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等。那么,這家森沐源公司跟上汽大眾的4S店又有什么關系呢?信網聯系了上汽大眾客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上汽大眾跟森沐源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品牌指定或者合作的中間商帶客,“我們在全國各地都有授權經銷商,消費者如有購車需要,可以直接聯系4S店。”
隨后信網也咨詢了青島當地的一家上汽大眾4S店,工作人員在徐先生的購車經歷中發現了兩處疑點:“我們從來沒聽說過森沐源這家公司,也沒有合作。另外ID4X的低配版本做不到11.5萬這個價格,太低了。”
從事汽車銷售工作的馬先生告訴信網,目前的汽車銷售市場上確實有中間商,中間商比一般消費者了解更多汽車銷售的渠道和信息,“新車銷售在不同地區確實有價格差,而且這兩年各地的補貼政策不一樣,會有在外地買車比在本地買車便宜的情況。所以就會有車商利用這種信息差,先把客戶吸引來,再想辦法從中賺錢。”馬先生認為,如果是事先跟客戶說明了價格,車商從中賺取一定的傭金無可厚非,“車主用相對較低的價格買到了車,車商賺了錢,一舉兩得,是雙贏。但如果是故意隱瞞,讓車主不明不白掏了錢,肯定是不合適的。”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如果合同或協議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或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這一行為本身可能就構成違法,但目前徐先生并沒有具體的證據提供,能證明其是一份非本人意愿簽訂的合同,或者證明雙方在返利條款上有協議以外的約定。
北京浩天(青島)律師事務所劉阿輝律師認為在合同簽訂時,相關重要的款項條例應進行標注,以便于雙方提前知曉。“如果徐先生要想維權,還是要保留所有與購買車輛及交易過程相關的文件,如購車合同、付款憑證、溝通記錄等,盡快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并附帶相應的證據材料。”劉律師提醒,簽訂任何合同都要仔細查看款項,把協商好的內容落實到紙面上,更不能輕信沒有佐證的口頭承諾。(李如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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