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5日訊 近日,煙臺市民李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她于4月3日帶著8歲兒子入住膠州市希爾頓歡朋酒店,4日晚上,孩子在酒店健身房內的跑步機上意外摔倒,手部被卷入機器,受傷嚴重。事發后,酒店方面表示愿意承擔責任,目前雙方正在就具體賠償方案進行協商。
近日,煙臺市民李女士向信網反映,她于4月3日帶著孩子入住膠州市希爾頓歡朋酒店,4日晚上,孩子在酒店健身房內的跑步機上意外摔倒,手部被卷入機器,創傷深可見骨。李女士表示,盡管當時她就在孩子身邊,但事發突然,她根本來不及做出反應。孩子被送往醫院后,進行了緊急縫合和鋼板固定等處理,但由于孩子只有8歲,受驚后無法正常配合檢查,手指神經是否被切斷尚不明確。醫生還判斷,此次受傷可能導致傷口愈合后神經反應不敏感、指關節活動不靈活有拉扯感、傷口感染增生等情況。
據李女士回憶,意外發生后,她第一時間前往酒店前臺借用紗布和碘伏,對孩子傷口進行消毒止血包扎處理。“在上樓取身份證的10多分鐘里,孩子一直呆在酒店大堂內,然而沒有一位工作人員上前詢問孩子的情況。”李女士說。約30分鐘后,李女士在醫院接到酒店打來的第一個關懷電話,詢問是否需要陪同就醫。考慮到時間已晚,且醫院治療過程中狀況不斷,李女士與酒店約定第二天再處理此事。
4月5日,酒店一名運營經理出面處理此事,但對方卻表示該事件與酒店無關。李女士對此提出質疑,詢問酒店健身房的設備設施是否有安檢臺賬,以及面對眾多兒童的入住,酒店在用電、防火、人身安全等方面是否有應急預案。酒店方面無法給出正面回應,后續溝通中,運營經理以“做不了主,領導休假”為由,聯系了酒店負責人高總經理。在與高總經理溝通時,李女士表示,孩子手部受傷可能對未來產生影響,自己希望通過司法程序處理此事,獲取專業鑒定和合理解決方案。高經理則稱酒店愿意承擔責任,不希望走司法途徑,并約定下午1點30分再次溝通。
然而,當下午1點30分李女士到達約定地點后,運營經理稱高經理還在休息,讓她等待。隨后,一位自稱“公司法務”的男士介入,但對方卻表示自己對事件一無所知,需要重新向李女士了解情況,這讓李女士無法接受,最終選擇離開。李女士稱,截至目前酒店方面再未聯系。
為了解更多情況,信網電話聯系了涉事酒店,接線工作人員表示,致電酒店的這一行為“很冒昧”。隨后,酒店管理人員馬經理從工作人員手中接過電話并答復稱,目前酒店已安排專人在跟進此事,之后她會將提問的關于在此次事件中,酒店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等問題反饋給領導,再由專人進行答復。截至目前,信網暫未收到酒店方面的有關答復。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上述情況中,如果酒店能夠證明已經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則可減輕責任;若未能充分舉證,則有可能被判令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谷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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