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1月24日訊 2017年1月2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第五審判庭對被告人龐紅衛(wèi)、孫琪非法經(jīng)營案開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龐紅衛(wèi)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與前罪刑罰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被告人孫琪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七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五十九元四角??垩涸诎傅囊呙绲人幤芬婪ㄓ枰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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