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30日訊 近日,城陽法院民二庭衣鵬法官團隊,通過指導原告填寫要素式表格起訴狀、被告填寫要素式表格答辯狀,迅速確定案件事實和爭議焦點,當庭成功調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調解后一周內,被告方已將賠償款支付完畢,真正做到高效公正,案結事了。
多方責任交織,調解難度凸顯。 2024年4月,城陽區發生一起機動車與電動二輪車相撞事故,原告劉某因傷致七級傷殘,索賠62萬余元。辦案法官本著“如我在訴”理念,為減輕群眾訴累,讓傷者盡快拿到賠償款,積極開展調解工作,但由于交警認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且案件涉及四方當事人:傷者(即原告)、駕駛員肖某、車主青島某商貿公司、某保險公司,各方當事人對于自費藥賠付比例、保險責任劃分、職務行為的認定、賠償責任及賠償方式等問題存在較大分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填寫要素式“兩狀”,案件化繁為簡。辦案法官指導各方當事人填寫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制作推廣的“兩狀”,特別是被告填寫要素式表格答辯狀時,法官邊總結原告的訴求,邊結合要素式答辯狀的內容及時歸納案件事實和各方的爭議焦點,“兩狀”填寫完后,各方也隨機確定了本案的核心問題其實就是自費藥賠付比例和責任歸屬。法官基于此釋法說理,很快各方就上述問題達成了協議,并迅速根據要素式表格列明的各項賠償明細金額予以了確認,最終確定由某保險公司賠償57.5萬元、某商貿公司賠償1.5萬元,一周內付清。
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推廣“兩狀”示范文本以來,城陽法院首次指導當事人填寫要素式表格“答辯狀”,快速有效的鎖定爭議事項,提高辦案效率的成功案例。城陽法院將繼續推廣使用要素式“兩狀”,讓復雜的案件在群眾面前一目了然,讓公平正義提速抵達,助力司法資源優化與群眾滿意度雙提升。(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