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教學校將增加學前部和高中部
昨日,市教育局等十部門印發《青島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根據計劃,到2020年,全市殘疾兒童學前三年教育入園率和接受康復教育訓練率達到92%;義務教育高水平普及,入學率達到98%;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愿的殘疾學生都能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
每一所公辦校都具備接收能力
我市將實施融合教育行動計劃,全市每一所公辦普通教育學校都具備接收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條件與能力。積極構建全納教育“全市全納教育資源中心—區(市)全納教育資源中心—融合教育示范學校—學校資源教室”四級業務指導網絡。學校資源教室要為殘疾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保證每個學生每天不少于1-2個課時的個別訓練時間。每個區(市)每年分別至少選擇1所幼兒園、小學、初中建設示范性資源教室。每所特殊教育學校與至少一所普通(職業)教育學校結成融合教育姊妹學校,確保每名學生每月至少半天參加普通(職業)教育學校活動,促進普(職)特融合。
特教學校增加學前部和高中部
我市將加強特殊教育體系建設。到2020年,全部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加學前部(區市可附設幼兒園)。有條件的區(市)可舉辦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幼兒園。全面落實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進行融合教育,各區(市)所有公辦幼兒園均開展殘疾兒童隨園保教工作。鼓勵各區市整合資源,為殘疾兒童提供半日制、小時制、親子同訓等多種形式的早期康復教育服務。大力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到 2020年,區(市)特殊教育學校增加高中部。
生均經費不低于普通初中生10倍
我市將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2018年,接受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在校學生,生均公用經費不得低于當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10倍,其中,患孤獨癥、腦癱癥的殘疾學生和兒童,生均公用經費不得低于當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12倍。特殊教育學校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撥付公用經費。
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對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實行全免費政策(免雜費、住宿費、書本費和生活費,補交通費、特殊學習用品費、服裝費、取暖費、被服費等),落實教育訓練費。特殊教育學校交通費納入財政補貼范圍,并確保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生活費、服裝費、取暖費、被服費和教育訓練費根據實際情況確立標準。以上資助標準各級財政要根據財力情況逐步提高。高中段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免除學費、住宿費、校服費。義務教育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免住宿費、校服費。隨園保教殘疾幼兒免保教費、伙食費。
高校畢業生服務特教可獲學費補償
我市將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2018年完成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學校和隨園保教幼兒園的核編工作,按編制標準合理配備資源教師。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2020年底前,確保全部特殊教育學校配齊配足特殊教育教師。支持駐青高校加大特殊教育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培養力度。支持青島大學等駐青高校擴大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提高培養質量。落實對畢業后自愿到我市縣級特殊教育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年限3年(含3年)以上的,其學費由財政給予補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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