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傳150個電視劇切條短視頻到網上,博主被判賠2萬元
上傳電視劇的切條短視頻到視頻網站,違法嗎?
4月17日,記者從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楊浦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這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法院介紹,電視劇《清平樂》于2020年4月在某衛視首播,并在某視頻平臺同步播出,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經授權,原告某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數碼有限公司取得了《清平樂》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以及相關維權權利。
同年4月16日,該劇熱播期間,博主小李在被告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營公司)運營的視頻網站及App,上傳了150條《清平樂》電視劇的片段,并設置成合集進行傳播。每個片段的時長從幾十秒到幾分鐘不等。
三原告認為,小李的行為吸引大量用戶點擊觀看,在一定程度上對正版劇集的播放造成影響,導致原本在原告相關平臺觀看正版作品的部分網絡用戶流失,侵害了三原告對涉案電視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且小李借此獲取了大量關注、點贊和分享,可能存在非法收益。故三原告將小李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由被告小李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
訴訟期間,被告運營公司刪除了相關涉案視頻。
上海楊浦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認定三原告共同享有《清平樂》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維權權利,有權提起本案訴訟。
被告小李未經許可擅自將涉案作品以切條短視頻的形式,通過其網絡平臺賬號進行傳播,侵害了三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鑒于涉案視頻在訴訟期間已刪除,故法院無需判決停止侵權。
關于賠償損失的數額,法院綜合考慮涉案電視劇的影響力、侵權短視頻的數量、侵權發生時間與涉案電視劇在獲授權平臺的首播時間間隔較短、侵權持續時間等因素,依法予以酌定。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小李賠償三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萬元。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上海楊浦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二級法官倪賢鋒表示,為了鼓勵創作、切實保護創作者和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賦予了影視作品著作權人一系列權利,信息網絡傳播權便是其中重要一項。切條短視頻看似方便了觀眾快速獲取精彩片段,但如果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這種行為可構成侵權。
倪賢鋒介紹,本案中,被告小李將《清平樂》切割成150段并上傳至網絡平臺的行為,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取這些片段,這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使切條短視頻的傳播者并非直接以盈利為目的,僅僅是為了吸引關注、增加流量,也不能改變其侵權的本質。這種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著作權人的經濟利益,還可能影響影視作品的正常傳播路徑,損害其市場價值。
法官提醒,對于短視頻制作者來說,務必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將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視為創作的基本準則。切不可為了追求熱度、流量而心存僥幸,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影視作品片段,引發侵權的法律風險。
澎湃新聞記者 李菁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