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怎么辦?市疾控中心提醒
張先生在工廠工作了十余年,最近感覺總是耳鳴,別人說話有時也聽不清,得多問幾遍,他懷疑自己是不是得了職業病,但不知道咋診斷。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國第23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27日,市疾控中心為勞動者答疑解惑。
什么是職業病?市疾控中心專家王富江介紹,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診斷職業病條件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患者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者合同的勞動者,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疾病,患病原因是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所患疾病是職業病目錄所列病種。
可以在哪里診斷職業病呢?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如果不知道哪家醫院具備職業病診斷備案資質可以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咨詢。
勞動者對診斷的結果有爭議怎么辦?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診斷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鑒定。
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診斷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鑒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再鑒定,省級鑒定為最終鑒定。
如果還有啥不明白的可以咨詢哪些單位?勞動者關于職業病診斷相關問題可以咨詢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職業病防治院所等機構。(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黃飛)
[來源:觀海新聞 編輯:秦璐]大家愛看